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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临床试验SUSAR及安全性报告的伦理递交

作者: 发布日期:2021/07/30 08:49:47

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

药物临床试验SUSAR及安全性报告的伦理递交

 

一、职责

(一)申办者

(1)申办者收到任何来源的安全性相关信息后,均应当立即分析评估,包括严重性、与试验药物的相关性以及是否为预期时间等。

(2)申办者应当将SUSAR快速报告给所有参加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及临床试验机构,根据严重不良事件的性质(类别)按以下时限快速报告:

     Ø  对于致死或危及生命的SUSAR,申请人应在首次获知后尽快报告,但不得超过7天,并在随后的8天内报告、完善随访信息。(注:申请人首次获知当天为第0天。)

     Ø  对于非致死或危及生命的SUSAR,申请人应在首次获知后尽快报告,但不得超过15天。

(二)主要研究者

(1)除试验方案或者其他文件(如研究者手册)中规定不需立即报告的SAE外,研究者应当立即向申办者书面报告所有SAE,随后应当及时提供详尽、书面的随访报告。

(2)本中心发生的,研究者判断为可疑且非预期的严重不良反应,研究者应同时立即报告伦理委员会。

(3)主要研究者收到申办者提供的临床试验的SUSAR及安全性报告后应当及时签收阅读,并在签收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报告伦理委员会。

二、文件受理

(1)研究者收到申办者递交的SUSAR或安全性报告,在递交至伦理委员会之前,研究者应先进行自评,填写安全性事件或报告研究者评估表。

(2)伦理委员会受理的文件:(1SUSAR/安全性报告;(2)安全性事件或报告研究者评估表。

注:安全性事件或报告研究者评估表见“临床试验管理平台”—“下载中心”。

三、流程图